公职人员作为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人员,享有编制,相较于私企的工作人员有更好的福利体系,社会地位较高,工作稳定性强,有保障。但部分公职人员不满足于此,想要“一手握权,一手拿钱”。近年来,公职人员违规从事商事活动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边在公家上班拿着工资,一边经商自己做老板,或者通过亲属来经商,又或是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这都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到底什么样的行为属于违规经商,违规经商与正常的商业行为之间有什么区别,违规经商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一直都是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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