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药店
您现在的位置: 科学管理原理 >> 科学管理原理价格 >> 正文 >> 正文

中医哲学是能说明白的科学哲学

来源:科学管理原理 时间:2022/7/29

中医的基本理论以哲学为基础,借用中国传统学术的类比思维、辩证思维、整体观念,以阴阳、五行、元气等来解释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体内部脏腑之间的关系,阐明有关人体疾病的病理、诊断、预防、治疗等问题,指导临床实践。

从哲学角度,如何看待中医药疗效?中华传统哲学中有没有能够产生科学的认识论?中西医学之间如何在哲学层面进行沟通对话?针对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刘长林。

中西医反映了中西方哲学思维的差异?

记者:

从哲学角度,如何理解中西医的差别?中医与哲学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

刘长林:中医以天人合一的观点看世界,故中医学所揭示的是人身在日常生命过程中呈现的自然整体层面的规律。

凡是接触过中医基础理论的人都会感到,中医学有很强的哲学性。其实,任何一门具体科学,都必与某种哲学发生一定的联系。无论西方还是中方,一切具体科学都会在认识取向和认识方法上受到某种哲学的决定和影响。只是哲学观点不同,其对科学发生作用的形式和产生的效果有不同。

那么,为什么中医学显得哲学性特别强呢?这主要是因为中医学属于自然整体层面的科学,而西医学以及众多西方其他科学学科,则属于还原论性质的科学。中医学作为自然整体层面的科学,它要求将人之生命个体放在天地万物自然状态的全部关系之中,从天地整体的角度来观察和揭示人个体生命过程的规律。而哲学是研究天地万物最具普遍性的原因和法则的学问,所以中华传统哲学的一些重要成果正好用来作为中医学研究人之生命过程的起点。这就使中医学与中华传统哲学建立起特别直观的连接关系。事实上,中医学走自然整体科学之路,也正是由中华传统哲学思维方式决定的。

而西医学及其他还原论科学,为说明研究对象的本质和特点,依照还原论的理论则偏重于划清事物与事物、领域与领域的界限。还原论强调,整体由组成部分构成,组成部分决定整体。为了弄清事物的本质,就必须先弄清构成该事物的部分。这样的认识路线决定了科学总是主要向本学科所研究对象的内部用力,越是向前发展,其学科领域的界限就越严格、越收紧。因此,还原论科学虽然与相关的哲学总会保持必不可少的关系,但各行其是,界限分明。事实上,西医学及其他还原论科学具有上述取向,也正是由它们所选择的西方传统哲学思维方式决定的。

中医学与中华传统哲学在一些内容上尽管有叠加关系,但今天的中医学早已是一门成熟的具体科学,即人的医学,而不是哲学。中医学明确的特定目的和任务是揭示人之生命的特殊规律,以维护和恢复人身的健康。中医学的核心内容是关于人个体生命生、老、病、死的过程。中医学与中华传统哲学相叠加的内容,也都是为了用以实现上述目的和任务。而中华传统哲学的目标,则是建立体现中华文化特色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可见,笼统地称业已成熟的中医学为哲学,可能会曲解中医与哲学的关系而造成混乱。

记者:

中西医的不同背后是否反映了中西方哲学思维的差异?您能具体谈一谈吗?

刘长林:中西医不同的背后,的确反映了中西方哲学思维的差异,我想主要可归纳为四个方面:

首先,中西方对时空的选择不同。

中华传统以时间为本位,以空间为从属,从时间的角度看待空间和万物的存在;西方传统以空间为本位,以时间为从属,从空间的角度看待时间和万物的存在。由此,决定了西方文化的主流偏向以空间为主,中华传统文化的主流偏向以时间为主。这种时空偏向在科学、人文、审美诸领域,皆可实证。

其次,时空选择的不同,决定了或直接联系着中西方采取不同的主客关系。而主客关系是决定如何认识世界、如何对待天地万物的出发点。

中华传统以时间为本位,时间体现为天地万物的过程。时间的特性是持续和变易。时间一维,不可回逆,不可分割,不可占有,只能共享,不能分享。在时间的范畴内,主体与客体之间显示统一与平等的关系。故中华传统主张天人合一,因顺大化,在大化流行的过程中认识世界,调控万物,在尊重天地万物天赋本性的前提下,为实现天地万物共存、共荣、共享而从事一切可能的发明创造。这就是老子所谓的“道法自然”和“无为而无不为”。《内经》则以“顺”为一切治事的基本原则。

这样的主客关系要求认识主体在认识过程中不作预设,不干预、切割、控制客体,完全尊重事物本来的生存状态,然后观察其自然而然的变化,找出其自然变化的法则。中医的许多理论,就是用这样的方法概括出来的。

西方传统以空间为本位,空间一般体现为事物之形体,也称“实体”。空间的特性是并立和广延。空间可以切割、占有,只能分享,不能共享。而且,只有在切割和分解中,才能显示空间的属性。在空间范畴内,主体与客体之间显示差别和排斥,这决定了西方传统的主客关系采取相互排斥的“对立”形式,强调主体对客体可以占有和宰制。这就决定了西方传统在认识过程中,主要采取抽象方法、分析方法、公理演绎方法以及限定边界条件的实验等方法,对客体实行预设、定格、抽取和控制。其所形成的概念和理论,不可避免地要割断对象的整体联系和流动过程,因而必定去寻找事物相对稳定的内在联系。

第三,基于以上,就使得中西方在认识过程中对“现象”持不同的态度。

中方遵循“法自然”的原则,尊重和不干预认识客体,其面对的就是现象。顺遂事物的自然变化,来认识事物的运动规律,就不能破坏现象,而且认识所指就是现象本身,就是要把握事物现象层面的规律。

《易·系辞》说,圣人“观象于天”“立象以尽意”。《内经》有“阴阳应象大论”。其所说的象,就是现象,就是主张观物取象,并以象的形式或意象性概念来概括和表述现象层面的规律。中医辨证之“证”,正是人身生命自然所呈之“象”。

这里所说的现象,是指事物在自然状态下运动变化的呈现。从内涵上说,现象是事物自然整体功能、信息和各种关系的表现。从状态上说,现象是一个过程,是事物自然整体联系的错综杂陈,充满变易、随机和偶然。可见,现象是事物的自然整体层面。

空间可以分割,而且只有分割,才能显示空间的特性。采取主客对立的方式,把对象首先看作一个空间的存在,事物作为整体是由部分组成的,事物的部分决定事物的整体。因此,认识事物就会以分解、还原为基本方法,这必然会主张透过现象寻找本质。所谓透过现象,就是排除和避开现象中纷繁杂乱的随机偶然的联系,从中提取出某些人们

转载请注明:http://www.baoshijiec.com/yljg/134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