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年度评价计划表
机构名称:亳州工业学校联系人:邹新力联系
注:企业根据本单位职工等情况填写计划人数;技工院校根据本校学生或承训学员等情况填写计划人数;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各个批次可正常受理社会考生报名的人数填写计划人数。
附件2
年亳州工业学校技能人才评价
实施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90号)精神、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的《年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公告》(职技鉴函〔〕)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发布年亳州工业学校技能人才评价实施公告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一)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职业(工种)范围主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范围内(不包括全国统考职业);
(二)年亳州工业学校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工种)见附件1。
二、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现从事或准备从事技术工种的人员;其他需要资格评价、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职工。
三、报名条件
(一)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下同)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二)中级: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四、收费标准
评价收费参照《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号)执行;补考的考生按照该文件中单项科目标准收费执行,安徽省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工种)收费标准见附件2。
五、报名流程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向所在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提交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二)报名条件及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按照《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报名条件(年版)》执行,可在安徽省技能人才评价系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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