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附录:进一步阅读推荐
深入浅出的外语学习方法入门
1.1《找对英语学习方法的第一本书》
作者:漏屋。光明日报出版社年。
作者是英语培训行业的资深工作者。书的内容最初在天涯论坛上连载,内容生动,故事很多,启发性强。作者强烈推荐的RosettaStone软件非常适合入门级别的学生。
缺点是片面推崇史蒂文·克拉申的“可以理解的输入”理论,而且对于语音的基础作用强调不够。
1.2《英语学习的革命——论中国人学英语》
作者:徐火辉,徐海天。中国金融出版社年。
作者是给英语老师做培训的教授。理论部分很精彩,可见作者对于前沿科学研究的熟悉。通过对于最新科学研究的总结,说明并且强调了语音的基础作用(被作者称为“荷马法则”)。除了最重要的“荷马法则”,作者还总结出了强调文字的辅助作用的“仓颉法则”和强调艺术的辅助作用的“缪斯法则”。
作者建立了网站和论坛,并且正在全国推广他的学习方法和英语培训机构。
缺点是过于偏重科学理论而生动性不够,而且过于推崇自创的“原典学习法”。
1.3《外语是怎样学会的》
作者:王初明。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年。
作者是国内的一流学者。语言浅显易读。强调了在真实语境(上下文、环境)中学习的重要性,介绍了许多实用的技巧。
缺点是理论深度不够,而且没有讲清楚一些技巧的适用范围。
1.4《英语学习的革命》
作者:D.W.。湖北教育出版社年。
作者是国内大学英语老师和优秀的翻译员。知识性和趣味性兼具。提供了测量自己英语水平的工具,以及对于各种水平层次的学习建议,简明而且实用。
缺点是基本不讲理论,而且没有讲清楚一些技巧的适用范围。
1.5《把你的英语用起来!——原地复活你放下多年的英语》
作者:伍君仪,刘晓光。外文出版社年。
伍君仪就职于媒体行业,北京大学应用心理学硕士、临床医学学士,在新浪博客分享自创“透析英语学习法”,分享阅读英文原著的经验和体会。刘晓光就职于猎头公司,在豆瓣网创建“恶魔奶爸的英语教室”,颇受好评,主要思路是通过聆听英语播讲类材料、语音模仿、写作练习、阅读练习来达到真正能把英语作为一个语言工具去使用的目的。
针对学习者的不同英语水平,介绍了许多优秀的学习材料,其中的绝大部分都可以在网上下载,实用性、操作性强。基本思路与《英语学习的革命——论中国人学英语》中的“原典学习法”异曲同工。
缺点是片面推崇史蒂文·克拉申的“可以理解的输入”理论,而且没有讲清楚一些技巧的适用范围。
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
2.1《语言家:我的语言探险之旅》(TheLinguist,Apersonalguidetolanguagelearning)
作者:斯蒂夫·考夫曼(SteveKaufmann)。中华书局年。
作者生于加拿大,曾经在在巴黎留学,在香港、北京、东京等地从事外交官和国际贸易的工作。自学掌握了11种语言,包括中文、广东话、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俄语、意大利语、瑞典语等。现在创办了一个帮助学生学习语言的网站。
各种经验的实用性强。介绍个人经历的部分也很生动,有启发性。
感兴趣的读者还可以上网搜索作者自己录制的视频“7secretsofsuccessfullanguagelearning”(成功语言学习的七个秘密,有英文版,也有中文版),以及其他讨论语言学习的视频,优酷网和Youtube都有。
缺点是理论性不够,而且没有讲清楚个人经验的适用范围。
2.2《FluentForever:HowtoLearnAnyLanguageFastandNeverForgetIt》(永久的流利:怎样快速学习任何一种语言而且永不忘记)
作者:GabrielWyner。Harmony。尚无中文译本。
作者是30岁出头的美国人(母语是英语),歌剧演唱者。年毕业于美国南加州大学,获得了机械工程和声乐表演的双学位(本科),然后在奥地利维也纳音乐学院获得了歌剧、民谣、声乐的三学位(硕士)。能流利地说6种语言。曾在14周内学会了德语、5个月内学会了法语、10个月内学会了俄语。
书中吸收了一些神经科学和语言学的研究成果,并且结合作者自己的学习经验,给出了四个阶段的学习方案和详细的指导,实用性、操作性强。
TimFerriss在自己的博客里总结了这本书的精华,博客文章题目是“HowtoLearnAnyLanguageinRecordTimeandNeverForgetIt”(如何用创纪录的时间学会任何一门语言而且永不忘记)。
作者自己有一篇更精简的总结,题目是“ILearnedtoSpeakFourLanguagesinaFewYears:HeresHow”(我在几年时间里学会了讲四种语言:方法如下)。
2.3《Fluentin3Months:HowAnyoneatAnyAgeCanLearntoSpeakAnyLanguagefromAnywhereintheWorld》(三个月就能流利:学会说任何一种语言的方法,不管你是谁、几岁了、住在哪里)
作者:BennyLewis。HarperOne。台湾晨星出版有限公司有中文译本。
作者是30岁出头的爱尔兰人(母语是英语),自由职业的翻译员、旅行家。曾在某知名语言培训机构做英语老师。毕业于爱尔兰最大的大学都柏林大学(UniversityCollegeDublin),专业是电子信息工程。自认为“语言天赋”一般,20岁到西班牙工作半年后仍然不会西班牙语,后来决心要让自己完全“浸泡”在西班牙语环境中,并在几个月后学会了西班牙语,这也是他学会的第一门外语,此后便一发而不可收。目前,已经能够流利说七种语言(英语、西班牙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世界语),还能够在对话中说中文普通话、美国手势语、荷兰语、爱尔兰语。
书中有许多很实用的学习指导。强调从学习的第一天起就开口说,并且鼓励人们在说的时候犯错误,认为犯错越多就学得越快。
作者在TimFerriss的博客里写了一篇简短的文章,博客文章题目“12RulesforLearningForeignLanguagesinRecordTime—TheOnlyPostYou’llEverNeed”(用创纪录的时间学会外语的12条法则——你所需要的唯一一个帖子)
作者的个人网站上有大量讨论语言学习和世界各地文化的文章,而且还特别针对许多流行的语言学习教材和学习软件作出了详细的评估,比如对RosettaStone软件、Pimsleur系列教材。
缺点是过于强调开口说,对于看听读的重要性则相对忽视,只适合一部分对语言学习特别有热情的学习者。
2.4《HowtoLearnAnyLanguagein3Months》(如何在三个月内学会任何一门语言)
作者:TimothyFerriss。来自于作者博客
文章综合了认知神经科学和时间管理的知识,提出了目标(材料:学什么)、兴趣(坚持:为什么学)、方法(效率:如何学)的三原则。
作者是美国人(母语是英语),年出生,自由职业的企业家、投资人、演员、武者和舞者。曾为某知名英语培训机构做课程设计。年毕业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在神经科学系和东亚研究系学习。能说六门外语:汉语、韩语、日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
提倡每周工作4小时的观念,并写有畅销书《The4-HourWorkweek:Escape9-5,LiveAnywhere,andJointheNewRich》(4小时的周工作时间:告别朝九晚五,旅居世界各地,迈入新贵阶层)、《The4-HourBody:An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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