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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整合人才资源建立科学高效的借调人员

来源:科学管理原理 时间:2020-8-14
为加强审查调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审查调查借调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细化规范借调人员准入条件、审批手续、保障措施以及借调部门监管责任和纪律要求,建立市级审查调查人才库,整合审查调查人才资源,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管理规范、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借调人员管理机制。

《通知》明确借调情形,由用人部门提出拟借调事由、人员、时限等,与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沟通,组织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未履行报批手续的,不得自行借入或借出干部。坚持从严掌握,遵循“严格控制数量、严格审批程序、严格借调时间、严格统筹管理”的原则,借调参加纪律审查工作的,一般应从审查调查人才库中抽选,并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因工作原因需延长的,累计不得超过12个月。

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不再承担所在单位工作,用人部门负责借调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借调人员遵守审查调查纪律和保密纪律,及时掌握借调人员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行“一案一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省市纪委监委有关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工作的规章制度。同时,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借调人员的教育监督,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批评纠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对借调人员,既要厚爱,又要严管。《通知》还规定,应为借调人员提供住宿、交通差旅经费、住勤补贴等保障,同时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监督,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借调人员需服从用人部门工作安排,自觉接受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借调期满,对借调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评价鉴定,真实客观反映借调期间工作表现,作为所在单位培养提拔干部的参考。

近年来,玉溪市不断创新纪检监察人才管理保障机制,先后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办法、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巡视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审查调查人员帮带工作方案等制度,实行纪检监察机关绩效考核,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不断加强纪检干部的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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