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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推荐法律科学的悖论amp

来源:科学管理原理 时间:2019-4-16

亲爱的各位同仁学友,“刑法界”增设“好书推荐”子栏目,计划每次推荐若干经典法学著作或者法学新书,期待与各位同仁共同进步!

[美]本杰明·卡多佐:《法律科学的悖论》,劳东燕译,北京大学出版社,年10月版。

本书为卡多佐的代表作之一。他犀利地提出了如下观点:法律肯定是不足够严谨、科学的;许多法学的基本概念,源自哲学的思辨;许多法律原则的价值是单向度的,哪怕法律原则之间是交叉并被排列出秩序和价值优先层次。既然法律和政治都是工具,作为思想,即哲学的演绎和形体化,工具的使用程序和方式应该被严格限制。本书可作为法理学领域的基础性读物。

刘泽鑫:《污染环境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1月版。

近年来,国家对环境犯罪采取的是从严治理的刑事政策。这一刑事政策不仅体现在立法层面更体现在司法层面,使得此类案件的司法实践及学理上出现一系列争议。污染环境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一个罪名,是一种违反国家环保管理规定实施排污行为并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面对社会高度产业化造成的环境问题,《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污染环境事故环境犯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旨在扩大环境犯罪的犯罪圈,从而应对日益凸显的环保形势。随后在年和年,最高法、最高检相继联合出台两部关于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完善了认定污染环境罪具体内容。但不可避免的是,通过对两部司法解释对该罪的重新解读,“两高”将修改前大量重大污染环境事故罪的内容并入污染环境罪中,使得本罪在司法实践中面临诸多新问题。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研究是污染环境罪研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也是本罪构成要件核心内容,在认定污染环境罪的过程中,必须要将污染环境罪的行为、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等问题进行合理地认定。但是,目前我国关于污染环境罪的司法实践中客观构成要件的认定尚存争议。为了能够建立科学的、合理的污染环境罪司法认定标准,本书从污染环境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为视角展开一系列讨论。

本期编辑:刘畅,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学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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