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碳投教育年
第十期(网络)“碳市场机制与企业碳管理”课程培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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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介绍
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年前实现碳中和。并于当年12月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提出了到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年下降65%以上的减排目标。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明确了战略方向,也为中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提振了信心。
年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就组织起草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简称修改稿)公开征集意见。修改稿明确,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如实报告碳排放数据,及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依法公开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并接受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并进一步对碳排放权交易的职责分工、覆盖范围、重点排放单位义务、排放核查、配额清缴、交易产品、交易主体、交易方式、交易规则、碳排放交易基金、监督管理、追责等内容作出重要指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立法进程进一步加快。
随后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9号),要求在年9月30日前完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的配额核定,年12月31日前完成配额的清缴履约,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年度的履约交易工作已正式启动。这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通过市场倒逼机制,促进产业技术的转型升级。生态环境部强调,“十四五”将是我国碳市场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期,将实现从试点先行到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实现从单一行业突破到多行业纳入,实现从启动交易到持续平稳运行。
面对今年全国统一碳市场启动运行的大趋势,发电、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造纸、民航等能耗和排放较为集中的行业,将切实面临“碳约束”带来的新挑战。全国碳市场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如何制定,MRV规则及第三方核查机构如何监管,优先启动的电力行业配额分配方法以及行业基准值如何确定,双碳背景下企业如何应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降低企业履约成本或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等等,均是碳市场各相关参与方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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