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问题线索留痕管理机制
建立“三单制”推行问题线索处置“全程留痕”监管。即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所有问题线索受理时填写《问题线索接收单》,明确受理时间及办理期限;填写《问题线索审批单》,呈报委机关主要领导批示;填写《问题线索承办单》,转交相关室组予以办理。各环节均采取“留痕”管理,每一位经手工作人员必须签字负责,保证问题线索处置全过程可追溯可查询。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接收和承办问题线索件。
注重建立问题线索研判机制
建立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商机制,由书记或分管副书记牵头,承办室、案管室参加,于每月底对未处置结束的问题线索汇总研判,按照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四类标准,提出初步分类和处置意见,案件监督管理室根据领导批办意见、办理要求、轻重缓急、办结时限等分类标注,确保线索处置工作平稳运行。今年以来,已召开研判会9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件,组织措施处理人次。
注重问题线索“亮灯”督办机制
完善制度建设,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报送工作进行规范,每月15日前对交办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承办室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统计情况每季度通报,每月向主要领导汇报,对没有按期报结的,通过“亮灯”形式责成办结。即:将规定的完成时限前一周设置为预警期,对临近完成时限的以督促提醒承办室的形式亮“黄灯”,对到期仍未完成问题处理的以常委会通报的形式亮“红灯”,问题办结后则亮“绿灯”,并将结果纳入年底考评体系,随时掌握问题来源、去向和进展情况,今年以来,“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3.8%、22.3%、2.6%、1.3%,科学达到了“倒三角”金字塔形态。
来源: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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