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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困境与对策建议人民

来源:科学管理原理 时间:202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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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是为了解决“一方水土不能养一方人”的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问题,是精准扶贫“五个一批”脱贫措施之一,是实现全民小康的重要举措。上千万人的迁移,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复杂浩大工程,关乎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深度变革。因此,贫困户“搬得出”,只是做好了搬迁的前半篇文章;只有贫困户搬迁后能“稳得住、可致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才算有实效。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谢治菊认为,易地扶贫“运动式搬迁”后采取的“常规化治理”使得社区的归口管理与属地管理有冲突,职能设置与人员配备不相符、生存资金与运转资金遇瓶颈、心理需求与融入需要被忽视,进而引发移民生计空间不足、服务空间缺失、心理空间断裂等治理困境。建议采用超常规的资源整合手段,对搬迁户的生计空间、服务空间和心理空间进行再造。

“运动式搬迁后的常规化治理”是当下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困境的现实根源。

易地扶贫搬迁的人数多、规模大、时间短、任务紧、涉面广,是典型的“运动式搬迁”,但搬迁后采取的却是管理模式常规化、管理机构常规化、管理经费常规化、管理内容常规化的“常规化治理”。这使得社区的归口管理与属地管理有冲突,职能设置与人员配备不相符、生存资金与运转资金遇瓶颈、心理需求与融入需要被忽视,进而引发移民生计空间不足、服务空间缺失、心理空间断裂等治理困境。

受“运动式搬迁”固有的缺陷以及“运动式搬迁”后“常规化治理”的双重挤压,当下的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的治理必将困难重重,由此会引发三大危机:

一是移民的社会融入困难。

二是移民的可持续生计没有保障。

三是“运动式搬迁”后,各地采取常规化手段管理社区,必将带来服务资源的紧张。

如何使“运动式搬迁”与“常规化治理”有效衔接,技术路径与制度路径的超常规整合是关键。

以社会整合理论为基础的超常规资源整合,意指参与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的各级各类主体,以超常规的方式与手段整合社区治理资源,实现社区治理效能最大化的过程。在实践中,超常规资源整合通常有两种路径,具体来说:

一是技术路径,利用大数据平台数据庞大、信息对称、追踪及时等优势,重塑搬迁户的生存空间;技术路径注重顶层设计。

二是制度路径,通过政府的强力推动、社会的多元支持和志愿者的整合服务,培育搬迁户的造血功能,帮助搬迁户顺利度过适应期,促进搬迁户的社会融入;制度路径强调资源优化。

生计转型、关系重构与服务重建是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在搬迁初期的重中之重,这就需要政府强力推动与社会多元支持来进行社区营造。

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移民已完全适应当地社会、融入当地生活,具备自力更生的造血能力时,社区的治理也要由政府主导、社会支持转向居民自治。

更多精彩观点

01

反思性诠释:文献梳理与提出问题

从现有的实践和已有的研究来看,我国现在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和偏差。现实中的搬迁移民不仅面临生计保障、稳定就业、社会适应等问题,还面临社会融入、经济分层等问题,这些会直接制约搬迁移民的代际流动。易地扶贫搬迁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缘何会出现上述问题?纵观古今中外的移民研究历史,比较典型的解释有社会资本论、社会文化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空间贫困理论等。

社会资本论认为,社会网络尤其是社会关系网络被破坏、社会互助网络被拆散是搬迁移民难以融入当地生活的重要原因。

社会文化论则强调,作为社会转型核心内容的社会文化转型导致组织和个体的观念与行动、权力的支配方式发生改变,搬迁户的意愿和适应能力是嵌入在特定的文化中的,所以会相应发生改变。

多中心治理理论将政府、市场、民众、搬迁户、社会组织、社区等所形成的多元关系作为整体的社区治理生态系统,进而指出搬迁社区存在的困境在于多元主体互动关系和其环境有问题。

空间贫困理论则认为,搬迁是为了脱离贫困的生存空间,但搬迁不仅是自然空间的转移,还包括社会空间和生计空间的重构,如果重构不成功,问题自然会显现。

学者们侧重从关系重构、文化重塑、利益分配和空间再造的角度来寻找搬迁社区治理困境的成因。然而,仔细思考发现,这些问题的产生都有其现实根源,那就是“运动式搬迁后的常规化治理”。也即笔者认为的,“运动式搬迁后的常规化治理”是当下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困境的现实根源。本文以G省T县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为例,深入探讨“运动式搬迁”的过程以及“常规化治理”的表现与危害,进而提出二者有效衔接的超常规整合路径。

02

运动式搬迁:目标、动员、行动与评估

“运动式搬迁”是指拥有公共权力的搬迁主体,通过自上而下的深度动员方式,采取超常规的资源整合和搬迁手段,有组织、有目的地在短时间内对大规模人群进行搬迁的过程。由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实践过程,是压力型体制下基层政府的被动选择,是解决精准扶贫目标与基层治理资源、治理能力不匹配的无奈之举,因此也是一项“运动式治理”,由此带来的必将是“运动式搬迁”。下面,拟结合“运动式治理”的一般环节,从目标设定、宣传动员、政策实施和效果评估四个环节来解读“运动式搬迁”的过程。

目标: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是如何确定的?

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中央政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顶层设计后,各省级政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本省的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然后,基层政府领取并执行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在这个过程中,自上而下的责任分配、一票否决的考核机制、你追我赶的政治“锦标赛”,让搬迁任务分配至基层的过程中,往往面临层层加码的风险。

虽然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相对清晰化和规范化的工作,但是,这一工作目标仍然存在动态调整的痕迹,如搬迁政策、搬迁时间、搬迁对象的附加条件和对搬迁标准的解读时而变化,这使得基层政府和移民不断地承受着变化带来的后果,使得基层干部与移民的关系从原来的“互惠”变成了“缺位”和“依赖”。

动员:易地扶贫搬迁人员是如何发动的?

在“运动式搬迁”中,动员主体往往是临时成立的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小组或指挥部往往由县长、书记共同任组长或指挥长,县移民局或扶贫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或副指挥长,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一把手为成员。

易地扶贫搬迁的动员对象是搬迁群众和扶贫干部。

在易地扶贫搬迁中,对群众的动员采取了制度化与非制度化两种手段。在群众动员中,动员主体往往将搬迁与收入、教育、医疗、环境、下一代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联系起来,同时,以集体开会动员、入户单独动员、电话跟踪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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