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省高院召开机关管理工作会,就加强全院科学管理、提高机关运行效能进行安排部署。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明作重要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袁振民主持会议,院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刑一庭、审管局两个部门就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工作管理作了经验介绍,办公室、人事处、行装处三个部门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政务管理效能、强化绩效考核、优化服务保障作了发言。
朱明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按照党组书记、院长邱水平指示,召开此次机关管理工作会议。大家一定要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加强科学管理、提高运行效能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进一步强调加强科学管理、提高运行效能,是落实省委加强“三基工作建设”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以努力解决现实存在的基层组织不强、基础工作不实、基本能力不足等问题;是适应司改形势,建设勤政、务实、高效司法机关的必然要求,以确保法院工作继续沿着科学、有序、规范、高效的轨道运行;是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短板、改进作风的必然要求,以进一步明晰权责、畅通运行;是推动法院工作“上水平、创一流”的必然要求,以通过更科学健全的管理、更和谐有效的运行加以实现;是建树法院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朱明强调,省院各部门单位要强化政务管理,构建权责清晰、协作顺畅、有序高效的政务运行机制。要畅通信息,加强统筹,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公文办理质效,进一步提高办会质量;要规范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能,建立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建立高效服务机制规范物资装备管理;要强化效能,主动协作,善于研究问题,敢于抓住重点,严把程序关、标准关、质量关;要围绕重点,抓好督办,强化和规范政务督查流程,健全工作监督机制;要强化研究,及时总结,建树经验,健全决策调研制度,全面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做强新闻宣传工作。
朱明要求,要优化审判管理,构建公正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重点要强化并规范法官自我管理的职能,制定计划安排,做好工作统筹,学习吸收新知识、新理念、新方法,努力提高自身审判业务水平;要强化合议庭的案件质量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在“庭前交流、庭审把控、庭后合议”三个关键环节的重要作用,规范专业法官会议的咨询指导作用,突出作为“司法智库”对审判实践的专业指导功能;要强化院庭长在办案过程中沟通协调、资源调度等方面的作用,形成既各司其职又协调有序的审判管理机制,促进审判权运行机制通畅;要落实审判委员会的统筹指导职能,研究和解决审判管理的重大问题;要发挥审判管理部门的综合枢纽作用,当好院长的“参谋员”、法官的“服务员”、审判质效的“分析员”、审判流程的“监督员”、重点工作的“督查员”。
朱明指出,要实化队伍管理,构建人才培养提高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开展“树法院新形象、建法院新机制、创法院新业绩”活动;要结合司法改革的相关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配置人力资源,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要细化日常管理,提高岗位工作质量;要坚持“一岗双责”,加强“双责任状”考核,强化廉政监督,倒逼作风的改进和提升;要不断健全完善“做”有导向、“行”有规范、“评”有标准、“量”有尺度、“考”有所用的全方位司法业绩管理体系,实化业绩考评,强化激励约束。
朱明强调,要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以部门团队管理水平的提高汇聚全院管理运行的合力。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通过有效的协调、协商和协作机制,形成统筹谋划、团结协作的工作合力;认真开展好为期三个月的“加强科学管理、提高运行效能”专项活动,健全各部门管理制度规范体系;进一步健全落实好工作责任制;切实简化工作流程,实现各专项工作的流程再造;加快移动办案系统的应用,以信息化促进管理效能的提高;抓实重点工作,补齐缺项;加强研究总结宣传,指导全省法院专项工作提质增效。
朱明要求,省院各部门单位一定要在“上水平、创一流”、“尽快步入全国第一方阵”迫切性凸显的形势下,在省高院领导班子进一步配齐配强、党组分工调整进一步明确的基础上,进一步清醒认识到抓好工作效能问题整改、迎头赶上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利用好省委围绕“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而开展的“维护核心、见诸行动”、加强“三基建设”、“巡视整改回头看”等专项活动的良好载体平台,全面落实好省委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以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全力以赴、积极主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袁振民主任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大家务必认真落实院党组的指示要求和朱院长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形成“三种力量”,即一要形成“思想压力”,强化思想意识,充分调动自身主观能动性,继续保持并不断提升你追我赶、奋力争先的良好精神风貌;二要形成“管理合力”,全方位系统梳理本部门工作制度,完善涵盖全面的政务管理、审判管理、队伍管理三大制度规范体系,并以制度体系为统一工作标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效能合成到位;三要形成“工作动力”,坚持问题与目标导向,坚持激励先进和鞭策后进相结合,理清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标准,持续树标、对标、达标,全面推进全省法院各项工作“上水平、创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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