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AGEMENT
加强“四定”管理
“四定”管理
《公司落实集团公司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具体举措》(屯能司〔〕号)中要求“加强‘四定’管理”,下面就“四定”相关内容做解释和说明:
一、“四定”定义
四定:即定岗、定编、定责、定员
二、总体思路
以按需设岗为基本原则,以单位规模、业务范围、管理幅度等要素为基础,按照“保障一线、优化辅助、精简管服”的总体要求,通过精简部门数量、调整岗位结构、控制人员编制、优化人员分布,努力建成机构精简、设岗科学、管理高效、人员精干的组织机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饱和度与人均工效,控制各级管理岗位的比例,确保管理、技术和操作岗位人员的比例结构科学合理,更好地为公司产业转型、高质量发展服务。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因事设岗原则;
(二)坚持职责清晰、管理高效原则;
(三)坚持一岗多责、人员精干原则;
(四)坚持人岗匹配、竞争上岗原则。
四、“四定”范围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结合智能化矿山建设的发展要求,本次“四定”工作范围包括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五、改革目标
以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为契机,通过“四定”进一步优化机构、岗位设置和定员编制,实现精简机构设置、调整岗位比例、明晰职责定位、精准人岗匹配,做到“一岗多责、一专多能”,切实解决公司用工总量偏大、岗位结构不科学、人员分布不合理的现象,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用工效率和管理效能,不断推进公司管理理念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有效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六、具体工作安排
(一)年3月底前研究制定“四定”工作方案,聘请外部咨询机构,制定公司“四定”方案。(二)年7月底前完成公司机关“四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三)年12月底前,完成“四定”方案基础数据收集、分析,通过行业对标、岗点查勘、工作日写实、借鉴行业先进经验,编制完成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四定”方案。(四)根据公司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原则上年3月底前完成“四定”方案实施工作。(五)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公司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年4月底前完成人员分流安置工作。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