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退出机制多地试点#
最近,教师考核退出机制的话题在网上被热烈讨论。其实,这并不是一个新问题。
我国《教师法》早有关于教师的考核和退出规定,问题是没有真正落地实施。
年底,宁波市教育局对外发布的《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拟对未能聘任上岗、考核不合格、违反师德或因其他原因等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予以退出”。这就像在面前的河流中扔进一块巨石!
无独有偶,北京出台的《北京市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建立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依法依规依程序撤销教师资格、清理退出教师队伍”。
如果认为这只是“将问题教师清出教师队伍”的特例,那么贵州花大力气组织40万名中小学教师参加专业知识考试,则有“开全国的先河”的味道!
一、“教师热”不得不提的背景
从这些政策内容来看,提升教学质量,激发教学活力,无疑是政策的出发点。但不要忘了,再好的政策能不能收到预期效果,却不是以政策制定者意志为转移的。
在经济下行、就业压力大的外部环境下,“考编热”、“师范热”是人们对冲社会风险的理性选择。尤其这几年,受到国家“双减”政策落地和疫情的叠加影响,更加凸显了一份稳定工作的实惠。相比其他职业的不稳定,教师的“铁饭碗”确实是令人心安的靠前选择。不能否认,庞大的教师队伍中,确实存在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教师责任心退化等负面问题。但这一问题却不仅仅出现在教师群体中!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教师考核机制,畅通教师出后,看似很有必要。但问题并不简单,为什么教师考核退出机制早有规定,却难以实施呢?我想,这既与复杂的现状有关,也有怕改革不好,容易适得其反,滋生新的问题有关。
二、教师退出机制就是“末位淘汰”吗?
研究各地出台的政策文件,可以发现所谓的“教师退出机制”,很有可能是人们的误读或过度解读。从各地文件来看,“教师退出机制”不是文件的唯一内容,甚至不能成为文件的主要内容,比如完整的教师退出机制只是提升教学质量的一环,而且必须与科学、合理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相衔接,否则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其结果要么就是一纸空文,甚至是一场闹剧。
即使对“末位者”,也不是解聘或退出教师队伍这一条出路,只是因为人们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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