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号)文件要求和《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法大发〔〕59号)(附件1)有关规定,中国政法大学面向社会招收年春季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无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获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或将于本年度8月31日前获博士学位。
4、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合作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5、在站期间能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不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本校教职员工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博士后招收类别和要求
1、普通博士后:人事、工资、社保、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经费由学校资助,并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师资博士后:需符合博士后入站各项条件并顺利入站,同时符合学校招聘专任教师要求,经所在学院招聘考察通过并经人事部门审批符合相关招聘条件的入选师资博士后,人事、工资、社保、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依照师资博士后标准出站考核合格后,经所在单位考察并出具意见,经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进入学校专任教师岗位队伍。经费由学校资助,并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岗位设置请在中国政法大学人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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