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未结项课题的通知
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校和部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课题负责人:为严肃学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确保课题负责人如期完成研究任务,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要求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办按照工作惯例,开展对到期未结项的年度各级各类立项课题的清理工作。本次清理即日启动,截止到年8月31日。请各管理单位督促课题负责人抓紧时间在该时限内报送材料,申请结题。逾期不结者,做撤项处理,按规定退回经费,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负责人所在管理单位需承担相应管理责任,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年5月11日
本文来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图片来源:网络责任编辑:张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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