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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潘琪你可能看过美国破产法,但

来源:科学管理原理 时间:20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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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丛书——美国破产法》

二十多年前,国内有关美国破产法的中文书籍,只有一本法律出版社于年出版的潘琪著《美国破产法》。潘琪著《美国破产法》为当时的中国破产界,提供了一个了解美国破产法的窗口。本书共七章,内容包括:自愿清算、强制清算、债务豁免、破产财产、破产债权、托管人的权力、整顿程序。

潘琪希望通过他本人的消化和理解,将纷繁复杂的美国法律以深入浅出的方式介绍给广大中国读者,以期对国内从事法学教育、立法、司法政策研究、法律实践以及各行各业对了解美国法律制度感兴趣的人士有所帮助。

正如潘琪在本书序言中所说:“希望读者能够通过本书的介绍,对美国破产法的一般原理和主要原则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如果能够通过这种了解而带来对中国破产法制度的较深入思考,那就是一种额外的收获了。”

以下为作者序言原文:

根据有些学者的研究,破产法作为法律的一个领域,已有很久的历史,可以追溯至公元前若干年的罗马帝国时期。目前,即使不作精确统计,也可以说破产法几乎是每一个现代国家的法律体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年,中国也制订了破产法,并且正在积极从事这部破产法的修改工作。

那么,破产法的主要目的和作用是什么呢?简单地说,破产法是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有秩序地和公平地解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债务纠纷的法律。比如,甲借给乙一笔钱,乙到期不还,甲坚持要求乙还,这样就在甲和乙之间形成一种债务纠纷。同时,乙可能还欠了其他许多人的钱,并且最终无力偿还。破产法就是为了在类似这样的情况下按一定的方法解决这种纠纷。

但是,不同国家或时期的破产法对解决债务纠纷的原则和方法是不同的。比如,有些早期的破产法强调对债务人的惩罚,而多数现代破产法则强调使债务人取得一个解脱债务的机会。这种不同是由于很多因素造成的。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的进化都是重要的因素。仅从经济发展这个角度来看,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和高级阶段对法律的要求显然是不同的。无疑,法律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目前,尽管不同国家的破产法存在大量不同之处,但是在破产法的许多重要方面,特别是在一些基本原则方面,各国的破产法都是有相当共性的。

这本书的目的,在于对美国破产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方法作些介绍。如上所说,各国的破产法既有所不同,又具有相当共性。美国破产法代表的是美国的法律思想和经济现实,但读者仍可以通过这本书对破产法的一些基本概念有所了解。

现在再回到上面所提到的问题,即破产法的主要目的和作用是什么?从美国破产法的角度看,最重要的有两点,第一,使债务人可以摆脱过去的旧债,而重新开始其经济生活;第二,使债权人可以较公平地获得清偿。破产法怎样达到这两个目的呢?假设债务人甲有两个债权人乙和丙,甲有价值十元的财产,但分别欠乙和丙各十元。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如果甲按法律规定完成破产程序,甲就可以把其现有的价值十元的财产分配给乙和丙,而不再对剩余的十元债务承担任何责任。以后,即使甲又取得其他财产,乙和丙也无权再向其追索。这样,上面第一个目的就达到了。对于乙和丙而言,如果他们的情况一样,那么根据破产法,他们应可以各分得五元。这样,上面第二个目的也达到了。之所以说第二个目的也达到了,是因为如果没有破产法,很可能乙或丙会抢先执行甲的财产,而抢在最前面的人可以分得十元,而落在后面的人就分不到任何财产。法律认为,在许多情况下,这是不公平的,因此需要通过破产法使乙和丙各分到五元,达到法律认为的公平。

实际上,破产法的功能还不止以上,并且,实际所涉及的问题和运作的方法也要复杂得多。这些会在后面分别加以介绍。

当中国在年制定破产法时,国内的很多学者认为,破产法的主要作用有两点,第一是使债权人能够通过对债务人财产的执行获得清偿,第二是使某些无希望的债务人被社会淘汰。这种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的影响。从国际上普遍接受的破产法的基本原则来看。这种观点是对破产法作用的一种误解。如果我们的目的只是使债权人获得清偿和使债务人被淘汰,那么我们只需要普通的民事执行法。比如,甲有价值十元的财产,并对乙负有十元的债务,那么,即使根据普通的民法原则,乙也有权强制执行甲的财产。在执行完毕之后,乙获得清偿,而甲则可能由于无任何剩余财产来维持业务而从此在商业上被淘汰。这样,两个目的都达到了,我们为什么还需要破产法呢?

之所以说中国很多学者对破产法之作用的观点受到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的影响,是因为在中国的年破产法制订之前,由于历史造成的体制原因,在中国确实存在债权人难于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的问题,而债务人则由于这种体制的保护而无需对债务负责。80年代中期,中国开始强调从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这种欠债不还的现象就变得不能容忍。但当时的法律结构也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这才使得中国的立法者和法律界想到破产法。这在当时的条件下无疑是一种合理的想法,但随着中国社会体制和法律体制的进步,我们对破产法的认识也应更进一步。

希望读者能够通过本书的介绍,对美国破产法的一般原理和主要原则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如果能够通过这种了解而带来对中国破产法制度的较深入的思考,那就是一种额外的收获了。作者

年11月于香港

潘琪所著《美国破产法》一书,在国内破产界可谓尽人皆知。但对潘琪先生平生经历,读者却了解不多。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在校庆之际,推出对潘琪先生的校友专访,给我们一个更多地走近这位作者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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